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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著作权法制发展研讨会在深隆重举行

时间:2019-12-16 10:56 来源:网络整理作者:采集侠

2019年12月11日,由福田区人民政府、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主办的“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地区著作权法制发展研讨会”在深隆重举行,逾三十名来自峡两岸以及香港、澳门地区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等受邀参与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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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环节)

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教授主持,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区长黄伟与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卫平分别作了开场致辞,福田区副区长江峰,福田区司法局局长马晓歌亦出席了本次会议。福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黄伟表示深圳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成为国际化的、极具活力的创新中心,法律需求旺盛、司法实践丰富,但随着新时代的发展,还需要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著作权,因此推动相关的学术研讨对深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卫平表示《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样强调了知识产权学术讨论对制度发展、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祝愿本次研讨会能够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会议在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芈月传》作者蒋胜男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发言拉开了研讨帷幕。蒋胜男老师以《芈月传》著作权纠纷案件为视角,强调司法判决对行业风气的引导作用,呼吁社会、司法更注重原创作者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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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本次研讨会第一场会议主题为“两岸四地著作权法修改现状及相关问题”, 来自两岸四地的专家学者在张平教授的主持下,分别简要介绍各地区著作权法的现状。来自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系的专任助理教授章忠信介绍了近年台湾地区著作权法的修法草案及其中的热点问题,如“伴唱机条款”与“媒体盒条款”等,并分析了修法的原因及法律原理、社会需求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以及台湾地区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在著作权立法中不同的作用。香港大学法学院的李亚虹副教授回顾了香港的版权制度沿革变迁,并对当前香港版权法的修法进程及诸如版权审裁处、版权条例中涉及人工智能的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评述。而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易在成副教授则对澳门著作权从立法初期法律本地化的艰难到目前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述,并着重介绍了澳门著作权法相比于大陆、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显著特点。接着,张平教授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及其修改稿的修法进展出发,讲述大陆逐渐加快的修法步伐,与此同时,也点出了新型著作权法律问题日新月异的当前所存在之“大修难以平衡、小修难以周全”的现实困境。

本次研讨会第二场会议“人工智能主体资格认定与权利资格和保护问题”在章忠信助理教授的主持下展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孙国瑞对人工智能“是否是创作主体”“是否有创作行为”“创作是否受到保护”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深入浅出地解析了这些问题背后蕴含的法理,并表示人类在承认法律的滞后性的同时也要有给予科技一定规制。来自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的关文伟副教授,也认为版权制度随着当代科技与贸易的发展而发展;在人工智能创作问题上,需要重新思考思想与表达的平衡问题。而来自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何天翔助理教授,则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认为在商用数据库的作品许可等方面,人工智能、大数据的著作权管理面临市场失灵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或者新增专门条款等来规制;并通过分享东亚、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经验,提出《著作权法》修改的一些建议。香港大学法律系博士生候选人、宁波诺丁汉大学老师Ernest Southworth认为,人工智能在未来可能会超越人类的意志,目前在人工智能版权方面,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似的立场,但是我们还需要回到著作权的原点思考为什么创作、是否需要保护创作等基本问题。而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张宇枢从人工智能模仿绘画风格的实际案例出发,探讨人工智能创作的著作权权属问题,并展示了学术界关于人工智能创作权益分配的若干种理论学说。

第三场会议在在李亚虹副教授的主持下,围绕“科技领域侵权规则设计”这一主题展开。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陶鑫良院长向在场来宾分享了自己在北极地区组团游历探险过程中团友之间关于所拍摄之照片著作权的授权模式,并由此引出“默认许可”的共享版权授权模式。香港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的孙皓琛主任,则以谷歌图书馆将图书数字化的案例为出发点,探讨中美版权制度的差异,并认为合理使用应该充分考量公共利益。来自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金平也从案例出发,以阿里云的案件为切入点,讲述限制避风港原则原因,并且通过分析美国DMCA避风港原则的本质,探讨复制权和传播权的界限,为云服务提供商提出在我国适用避风港原则的一些建议。网易游戏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许洁则从实务的角度简要介绍了网络游戏的创作过程、表现形式、游戏元素及游戏整体的保护方法,并认为目前司法实践中将游戏依照类电作品保护是最合适的,但从长远来看应考虑将游戏作为独立的类别进行保护。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生田小军,则对体育赛事直播和游戏直播中存在的直播节目可版权性存疑、直播权利类型划分困难、广播组织权无法涵盖网络等棘手问题,分别提出了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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