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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市纪委监委通报

时间:2023-09-19 09:39 来源:未知作者:小柒

  临沂市

  中共郯城县纪委

  关于2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

  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郯城县郯城街道物业科科长赵振祥等人办理热线工单敷衍应付问题。 2023年3月至5月,赵振祥在接到群众反映某家属院存在违建问题的热线工单后,不认真调查核实,不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不从严审核回复内容,且在该工单被市热线办三次要求重办后,仍机械、重复敷衍回复。2023年5月,该工单被“12345·临沂首发”列为“十差工单”。2023年6月,赵振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协助办理工单的富民社区乡村振兴指导员廖晓忠、富民社区前八庙党支部书记王振莹分别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分管物业科工作的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朱奉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郯城县泉源镇毛家村党总支委员、小王庄党支部书记王自侠优亲厚友,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问题。 2019年10月,泉源镇小王庄村开发榛子园种植项目,占地160余亩。2021年上半年,王自侠在任泉源镇小王庄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将榛子园100亩土地发包给其丈夫王某友,承包费每年每亩450元,并按照10比7的比例折算为70亩收取承包费。2022年1月,王自侠再次擅自决定将榛子园剩余土地发包给其丈夫王某友,承包费每年每亩450元,并按照10比7的比例将榛子园全部土地折算为116.9亩收取承包费。2023年7月,王自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州市

  据“廉洁阳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为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河流镇徐大自然村负责人徐玉同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时任徐大村村委会主任徐玉同(主持村内工作)违反“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未将收取的村集体土地承包款纳入村集体账目管理,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此外,徐玉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徐玉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流坡坞镇金解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解连凯冒领小麦补贴款问题。 2005年至2014年,金解村部分村民承包村集体土地种植小麦,但未申报小麦补贴,解连凯利用职务便利,将该部分土地的小麦补贴面积申报在自己及亲属名下,冒领小麦补贴款据为己有。2022年6月,解连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翟王镇四喜新村党支部委员张志强(负责东罗张村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群众及村集体财产损失问题。 2019年底,在翟王镇东罗张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方未足额支付土地流转金的情况下,时任东罗张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强未经“村两委”集体商议、未向群众征求意见,个人决定与承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造成群众及村集体财产损失。此外,张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张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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