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 > 社会 >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21-01-08 10:39 来源:央视新闻作者:小姜

  2021年1月7日上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怀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胡怀邦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胡怀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怀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胡怀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更多新闻

上一篇:特朗普:新政府将在1月20日就职 但“完全不认同”总统选举结果

下一篇:女童因未完成作业被老师打住院是怎么回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