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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高校原院长、副院长,双双被立案审查调查

时间:2023-07-23 09:40 来源:未知作者:小柒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7月22日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席鸿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席鸿建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权私用、退而不“休”,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席鸿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席鸿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廖文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廖文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力观扭曲,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文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廖文龙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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